何志敏:深化知识产权管理改革 服务创新发展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7/3/9 14:10:00

 

  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般由同一个部门管理,但到了政府办事就要分头跑几个部门,往往这些机构的办公地点相隔很远,经常一个上午就可办完的事,往往要三个半天甚至更长,这是我在地方工作时经常听到企业的怨言。”36日,全国人大代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多头对上、多头对下、多头对外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给企业等创新主体带来了很大的不便,究其根源,地方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多头分散是造成这一局面的根本原因。

 

  知识产权作为科技成果产权化的重要体现,在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过程中被赋予了重要的地位。然而,长期以来,由于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制存在多头分散、效能低下的问题,不仅影响了知识产权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有效实施,知识产权制度支撑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应有效应并没有真正显现。

 

  2016年对于知识产权管理改革而言,是极为关键的一年。去年125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下称《总体方案》)。《总体方案》提出了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构建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支撑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运行机制,推动形成权界清晰、分工合理、责权一致、运转高效的体制机制的总体要求。

 

  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既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迫切需要,也是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的迫切需要,更是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实现更高水平对外开放的迫切需要。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加快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举措。何志敏代表说,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解决好发展对创新的迫切需要与我国整体创新能力不强的矛盾,必须通过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提高知识产权制度的整体运行效率,优化知识产权的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必须整合优化执法资源,推进建立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全面、依法、严格保护好各类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同时,知识产权的分散管理,降低了行政管理效率,制约了公共服务水平,增加了企业创新成本,不符合精简、统一、效能的发展方向。而从各国实践看,知识产权综合管理符合知识产权自身的客观规律,也是各国通行的、有效的做法。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何志敏在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建议,要从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的高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坚决贯彻好党中央的决策部署,落实好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开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完善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体系这一重点工作任务。为此,他与天津大学党委书记李家俊等15名代表联合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有效保护和激励创新》的建议。其中提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必须牢牢把握服务创新驱动发展的改革方向。应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局牵头部门的作用,加强对地方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按照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次会议精神,紧扣创新驱动发展需求,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提高知识产权制度的整体运行效率,优化知识产权的制度供给和技术供给,构建与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相匹配、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方向相一致、与国际通行规则相接轨的知识产权集中管理体系,实现提升管理效能、支撑创新驱动、促进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改革效果。同时,着力破解知识产权管理体制障碍,释放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和保障创新作用的活力。建议按照原则上由一个行政机构承担相同或者相近的管理职责的要求,整合专利、商标、版权等主要知识产权管理职能,组建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负责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管理职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加强知识产权布局、创造产出、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维护公平竞争,为地方创新驱动发展营造更好的基础环境。(本报特派记者 王康)

 

 

 

(编辑:蒋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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