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改革科技评估体系 提升自主创新成效

文章来源: 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发布时间: 2017/3/11 19:04:00


  如今,我国科研投入世界第一这一事实人尽皆知。实际上,不仅仅是科研投入,我国从事科技工作的人数和年发明专利申请量也是世界第一,但我国科技成果仍然是多而不新,科技创新能力特别是自主创新成效与科技强国相比还有很大差距。


  在全国政协委员、中国钢研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中国工程院院士李卫看来,影响国家创新能力的因素有很多,其中最重要的因素之一是科技评估考核体系,这是科技改革的“牛鼻子”。“我国的科技考评体系历经改革,但在很多地方实质上仍停留在重论文专利数量、轻创新创造质量的阶段,严重影响到创新型国家建设战略的实施。”李卫说。


  李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我国应强化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加强对科研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进行考核评估。“考核内容包括对政策理解的准确性,贯彻实施的时效性,科研项目布局及创新驱动战略的科学性,科研管理的合规合法及公正性等;建立与完善分类评价体系,对科研成果的评估要差异化、多元化。”李卫表示,应从原创性、成果实效性、预定目标完成度、论文专利影响度等多个维度,综合评估科研成果,并进行项目结题几年后的再评价,对于大学、科研院所及企业类研发机构,在考虑其科技成果的综合价值时,要有不同的偏重性,应允许研究人员自主选择最适合的评价方式,更多鼓励协同创新。


  此外,加大项目评估的成本投入和建立评审专家信用制也是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重要举措。李卫建议,在加大项目评估的成本投入方面,我国应拿出较高比例经费用于项目的检查、评估,这种多投入的成本一定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评审不仅要追求程序公正,还要追求结果正确,要确保专家组有足够的专业知识和对项目的准确理解,鼓励质疑与讨论,还要辅之以市场评估与大众评估,必要时应将科技创新的成果以及专家组的评估考核意见公示于众,接受社会与大众的监督;在建立评审专家信用制方面,我国应实施重大项目探索项目首席评审专家负责制,让每个重大评议项目都有实质上的“甲方”,对科技创新的“法官”建立考核问责和责任倒查机制,从根本上消除项目评估中的人情票、关系票、随大流票等不公平、不负责任现象,形成不想、不敢也不必打招呼的健康科研文化。(本报特派记者 冯飞)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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