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高考招生录取工作正在火热进行。针对一些不法分子假冒、仿冒高校和招生机构的官方网站、新媒体账号,编造散布虚假信息,诱导考生及家长购买付费服务等行为,考生、家长要擦亮双眼,谨防上当受骗。
前几日,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发布严正声明称,近期个别社会人员以“清大经管学院院长”“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院长”等虚假身份公开活动,明确指出学院教师相关信息均通过学院官网公开,并表明对相关侵权行为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等权利。

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官方网站截图
记者了解到,一个名为“清大经馆”的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多篇贴文显示,曹某某以“清大经管学院院长”“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等身份进行公开活动。该公众号还发布了开展商业培训、研学走访、授权挂牌等业务的消息。目前,该公众号已将名字更改,并删除了涉嫌侵权贴文。
记者发现,该公众号的每篇贴文都在醒目位置标有清华园图片。

“清大经馆”微信公众号截图
清华大学发布声明后,曹某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清大经管”系其于2013年创立的品牌,自己未在清华读书、也未说过在清华任职。记者通过中国商标网查询发现,2017年,曹某某提交了“清大经管”商标注册申请,但被驳回。
北京某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是“清大经馆”微信公众号的认证主体,该公司在2019年3月注册了“清大荆管”商标。
清华大学作为知名学府,已经申请注册了“清华”“清华大学”“清华园”等商标。记者了解到,清华大学已委托律师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依法追究当事人及相关机构的法律责任。
对此,记者试图与当事人及相关机构取得联系,并多次致电此前名为“清大经馆”微信公众号的客服电话,但截至发稿时仍未得到回复。
该事件中,当事人及相关机构是否侵犯了清华大学的商标权?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杜颖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校名引发的商标纠葛往往源于校名全称中的识别性部分或者校名简称作为商标注册或使用的情况。“清华园”图片的识别度高,“清华园”也是注册商标,其他主体使用“清华园”图片或“清华园”,可能导致相关公众误认为商品或服务来源于清华大学并损害清华大学合法权益,进而构成商标侵权或者不正当竞争,比较容易证成。“清大”不是清华大学的官方简称,与清华大学形成对应关系需要证明,所以保护难度相对较大。在“清大”不构成注册商标、也与注册商标不构成近似的情况下,需要甄别被控侵权行为是否触发商标法未注册商标保护规定及反不正当竞争法相关规定。
近年来,一些知名高校被个别机构冒用校名,假冒学校名义办学、办班,造成“傍校蹭名”乱象,不仅损害高校自身声誉,也给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杜颖建议,高校要积极做好商标布局进行防御,将高校校名、简称、约定俗成的名称,以及社会公众比较普遍使用的一些指示称呼都申请注册成商标,进行确权。一旦发现蹭名称的行为,高校要及时维护商标权。另外,在没有提前做好商标布局的情况下,可以依据未注册驰名商标的规定、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条款进行维权,及时制止搭便车、蹭声誉的行为。(本报记者 李倩)
(编辑: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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