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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例电商打假案宣判: 淘宝获赔12万
发布时间:2017/7/25 7:35:00    新闻来源:科技日报

  近日,上海奉贤区人民法院对淘宝网诉平台售假店铺案进行一审宣判,被告姚某的售假行为对淘宝网商誉造成损害,判处被告向淘宝网赔偿人民币12万元。这是国内首例公开宣判的电商平台起诉售假网店案。


  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表示,被告以掺假的方式持续在淘宝网上出售商品,其行为不仅损害了与商品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且降低了消费者对淘宝网的信赖和社会公众对淘宝网的良好评价,对淘宝网的商誉造成了损害,故被告应当就此予以赔偿。


  点评:


  作为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营方,阿里近几年来持续发力,加大打假力度,但是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导致售假现象难以遏制,甚至有人称之为假货始作俑者。


  此次阿里的胜诉,不仅有效地震慑了不法商贩,而且为今后打击网络售假行为立了一个标杆警示,可以在更大范围内抵制售假行为的发生。


  (编辑:石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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