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声音 >
温州市新认定专利示范企业46家
发布时间:2013/10/10 9:14:00    新闻来源:温州商报

  9日,记者从温州市科技局获悉,该市新认定46家企业为2013年温州市专利示范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对新认定的市专利示范企业,给予3万元资助。

  根据温州市专利示范企业有关认定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对各地推荐上报的2013年市专利示范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和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认定温州市登达化工有限公司等46家企业为2013年温州市专利示范企业,示范时间自201310月起,为期2年。经复核,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等29家市专利示范企业复核合格,继续授予“温州市专利示范企业”称号并授牌,示范期二年。 温州华科工业发展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因不参加复核(不提供复核材料),或因近二年新增有效专利数、专利产品产值、知识产权管理人才培养及配备等方面未达到认定条件,复核不合格,给予撤销“温州市专利示范企业”称号。

  据介绍,申报市级专利示范企业,应当符合一定基本条件:比如企业必须配备一名以上取得温州市专利管理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知识产权专职管理人员。企业保持有效专利15件以上或有效发明专利3件以上,近二年专利申请量不少于5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1件以上)或者专利申请量10件以上。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高技术服务业,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达到3%以上。符合温州技术和产业政策,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近两年连续盈利,企业总销售额年增长10%以上;企业重视专利技术的产业化,专利产品年销售额在2000万元以上,专利产品销售额占企业总销售额40%以上。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应对纠纷能力强,近两年无制造和销售假冒产品,无行政和司法程序认定的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市专利示范企业每年申报一次,按属地由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初审和推荐。申报材料由温州市知识产权维权中心统一受理。每年申报的截止日期为730日。(记者 周大正)

 

 

(编辑:白逸群)

  
主办单位: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未经许可不得复制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810364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