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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言为什么独家授权浙江文艺出版社?
发布时间:2017/1/20 15:30: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近日,浙江出版联合集团携手浙江文艺出版社在京主办了“莫言长篇小说系列最新版暨莫言作品独家授权新闻发布会”。会上,著名作家莫言宣布,将其目前以纸质图书形式出版的全部作品版权独家授予浙江文艺出版社。浙江文艺出版社推出的“莫言作品全编”丛书第一辑“长篇小说系列”在会上首次亮相。无独有偶,两个月前著名作家王小波的配偶李银河也宣布将王小波全部作品的版权独家授予新经典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作者将其作品版权杜建授予特定出版机构,这在国际出版行业中是一种通行惯例,但囿于出版机构的服务能力以及作家的版权意识等多种因素,在国内出版业独家版权授权并不常见。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国内出版机构服务意识和能力的提升,知名作家的独家授权或将成为常态。

 

  独家授权是双赢选择

 

  “国内作家尤其是知名作家将其作品的版权独家授权并不多。”在浙江文艺出版社社长郑重看来,这与出版机构服务体系不健全、出版经营理念不成熟和作家版权运营意识不强有很大的关系。郑重解释,在服务体系方面,不少出版机构专业性不强,市场覆盖率不大,营销推广不精细。当一家出版社难以提供完善的服务时,国内作家就会考虑将同一部作品,以同种形式,授权给多家出版社推出诸多版本。目前这种情况在国内还相当普遍。在出版经营理念方面,很多出版社只是简单地推出一本图书进行运作,而不能对图书进行品牌化、系列化乃至全产业链的开发。相反,国外出版机构从经营作品到经营作家,采取多元开发模式,有效地实现了产业链的整体运营。在作家的版权运营意识方面,国内许多作家没有全版权运营意识,有的作家有了意识,也不知该如何具体运作。

 

  郑重认为,一家出版机构能否获得知名作家作品的独家版权,主要取决于两个因素:能力和实力。莫言作品体量大、水平高,出版社必须有职业化的编辑出版能力、市场营销和渠道渗透能力,对莫言的作品有深入研究。浙江文艺出版社常务副社长曹元勇带领的团队能够为莫言作品提供出版、策划、媒介宣传等专业服务。莫言也表示,之所以将作品的独家版权交给浙江文艺出版社,很大程度是因为浙江文艺出版社编辑的高度敬业精神。不仅如此,出版社还具有经济上的硬实力和文化软实力,尤其是在软实力方面,出版社拥有良好的品牌、信誉以及文化底蕴等。

 

  同时,郑重还表示,在出版社具备一定能力,并与作者理念契合的前提下,独家版权是一个双赢的选择。“我相信这种情况会越来越多,渐渐成为常态。”郑重说。


  版权开发需多元服务

 

  发布会上,在被问及未来是否会将更多的小说改编成影视剧时,莫言表示,除了《红高粱》《白莲花》《幸福时光》这些早年改编的电影,这些年,不断有影视公司、制片人、导演甚至演员来找他,向他表达希望改编他的小说的意愿,但双方始终未能达成合作意向。不过,莫言坚信他的很多小说都有被改编为电影的机会。 “我的小说戏剧性很强。小时候我是看农村地方戏长大的,所以小说里的场面,对舞台的描写,对人物戏剧性的刻画,尤其是人物讲话,有些是像台词一样写的。”莫言说,以《生死疲劳》为例,小说里面写的在西门大院里一帮人喝酒的那个场景,其实就是一出话剧,可以直接拿到舞台上表演。

 

  “对于莫言作品的版权开发,我们会在充分尊重他本人意愿的前提下,就哪些作品适合做舞台剧,哪些作品适合做影视剧或者其他文化产品等,为他积极出谋划策,提供多元服务。”郑重强调,浙江文艺出版社提供的服务不单局限于纸书出版,还包括作品内容研发、版权经纪、渠道分销等多元服务。


  版权多元开发需要版权保护做保障。郑重认为,近年来随着国家打击盗版的力度增强,社会公众版权意识提升,目前国内版权环境正在逐步好转,但正版图书市场面临的盗版挑战依然存在。他回忆,浙江文艺出版社出版小说《芈月传》不久,他们仅在淘宝网上就发现了8个盗版本,给出版社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对此,他建议,若想有效打击盗版侵权行为,就需要从多方面努力:一是出版机构应设立专门团队打击盗版行为;二是各地协同联动,而不是单兵作战,通过打击盗版促进产业发展,实现收益共享;三是出版机构应与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工商局、公安部、市场稽查大队等行政部门建立紧密联系,实现信息共享。(侯 伟)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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