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秉承匠心,痴于技术
发布时间:2019/5/9 17:25: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古时,精通技艺之人称为匠人;擅长写作之人,亦称为匠人。“书痴者文必工,艺痴者技必良”,笔者认为,专利代理服务是保护技术创新成果、提升创新实力的重要环节。专利代理师作为服务主体,应做新时代的匠人,保持发现技术之美的“慧心”、善于精雕的“匠心”,扎根于代理实践,不断积累职业优势、提升业务能力。


  笔者从匠人视角出发,窥探古物中的技术,结合代理实践,浅谈几点对专利申请文件撰写以及代理工作的认识。


  发现技术之美的“慧心”


  撰写专利申请的第一步是理解技术交底材料,在多年基础实践和积累过程中,专利代理师通常可以将任何有型的物件提炼为作为专利申请文件的技术方案。夏乳钉纹爵是我国目前发现最早,最精美的一件青铜酒具,如果把这件古人创作的艺术品比作创新成果新产品,那么该如何品鉴这件新产品“爵”的技术之美呢?


  第一步是解析技术特征。百度百科介绍夏乳钉纹爵为“乳钉纹青铜爵,饮酒器,长流尖尾,束腰平底,三锥足细长。流折处有两钉形短柱”,另有介绍:“爵的一般形状:前有流,即倾酒的流槽;后有尖锐状尾;中为杯;一侧有鋬;下有三足;流与杯口之际有柱;此为各时期爵的共同特点。”以上这段介绍,不正是一份技术交底材料么?其清晰全面地描述了产品“爵”的结构特征,专利代理师将技术交底材料翻译为专利语言就是:


  1.产品技术主题:饮酒器。


  2.组件特征包括:流、尾、杯、鋬、三个足和两个柱。


  3.形状特征包括:流是长的,尾是尖的,杯是束腰和平底的。


  4.位置特征:流位于杯前,尾位于杯后,鋬位于杯侧,三足位于杯下,两柱对称位于流与杯之间。


  第二步是区别现有技术。在解析技术特征后,?经检索发现另有一名为“角”(下图左)的饮酒器,百度百科的介绍为“形似爵,但无两柱”(假设“角”的公开早于“爵”)。将作为新产品的“爵”(下图右)与上一代产品(即现有技术)的“角”之间进行比对,其区别技术特征就是是否具有“两柱”。


 


  第三步是明确技术效果。接下来与发明人深入交流,探讨区别技术特征的作用,技术效果。有学者认为爵柱可能是用来结扎固定过滤网罩的,这是因为古时候的酒不是现在的蒸馏酒,而是一种酿后连糟浑置的黄酒,这个过滤网罩就是在饮酒时可以将酒糟分离出来,起过滤酒糟的作用。因此,补充的技术效果是,爵柱的作用是可固定过滤组件,饮酒时滤除酒中的固体杂质,给予饮酒者更好的味觉体验。还可扩展增加优选的技术方案和具体实施例,即固定有过滤网的爵产品。


  第四步是书写背景技术。背景技术的关键在于阐述现有技术的技术缺陷,确定本申请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就“角”作为现有技术而言,专利代理师可引导发明人还原特定场景,即在没有任何过滤措施的条件下,饮用连糟浑置的黄酒时,用户体验如何之差,可分别从视觉、口感、礼仪等多角度详尽阐述。一份技术脉络清晰的背景技术能够明确地指出发明申请与现有技术的区别,有利于专利代理师撰写文件时,帮助发明人梳理发明构思,精准把握技术问题,充分体现技术效果。还有利于将审查员带入特定场景,使其站在技术改进的出发点,提取与申请人一致的发明构思,从而能够客观地评价该申请的创造性。


  善于精心雕刻的“匠心”


  如果把技术创新比作从无到有的“塑”形过程,那么专利代理师就是对?“形”的精心雕刻,在“雕”的过程中精准刻画,勾勒技术特征,打磨发明构思。下面举“尖底瓶”为例,谈谈如何实现精“雕”,优化权利要求的布局。


  百度百科介绍:小口尖底瓶(下图右)韶文化半坡类型的典型水器,陕西临潼姜寨遗址出土,泥质红陶,杯形小口,细颈,深腹,尖底,腹偏下部置环形器耳一对,腹中上部拍印斜向绳纹,用作汲水时,因为其底尖,容易入水,入水后又由于浮力和重心关系自动横起灌水,同时,由于口小,搬运时水又不容易溢出,正是由于这些优点,小口尖底瓶成为仰韶文化最为典型的器类之一。


 

尖底瓶


  以半坡文化三角纹钵(上图左)作为最接近的现有技术。三角纹钵是一个具有小口、尖底、双耳的技术特征的盛器,分别对应的技术效果是运水时不易洒、烧水时散热少;用于系绳提运、便于土地灌溉;轻松汲水。


  那么保护产品尖底瓶的独立权利要求1是否要包括以上全部的三个技术特征呢?结合不同的撰写方式,分析如下:


发明产品

 

产品A 

 

产品B


  第一种撰写方式。汲水盛器,包括盛器本体,其特征在于:盛器的底部为尖状;盛器设有双耳;盛器的口径小于腹部的口径。要想检验产品权利要求保护范围是否得当,找到同类产品作为特征比对最为有效。根据全面覆盖原则,如果其他产品包含了权利要求1中记载的全部技术特征,则落入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否则不侵权。


  经检索发现同类产品A、产品B。特征比对显示产品A不具有双耳的特征,产品B不具有尖底的特征。根据全面覆盖原则,产品A、产品B对尖底瓶均不构成侵权,可见第一种撰写方式中权利要求的特征布局是有缺陷的。


  第二种撰写方式是横向布局即布局多个申请文件。撰写权利要求应以产品的最小的功能单元作为一个发明构思,整合技术特征,形成技术方案,在一个产品上形成专利组合,防止特征替代和规避设计。可参考的布局方式为:


  申请一 汲水盛器,包括盛器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盛器的底部为尖状。


  申请二 汲水盛器,包括盛器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盛器设有双耳。


  申请三 汲水盛器,包括盛器本体,其特征在于所述盛器的口径小于腹部的口径。


  第三种撰写方式是纵向布局即布局有层次的从属权利要求。科研实验或企业生产往往采用最优方案,即成本最低、操作更便捷、工艺更契合的方案。实际上,研发部门在构思发明和撰写申请时,可以在与专利代理师沟通的前提下拓展多种次优方案,从而提炼出有层次的技术方案,构思布局从属权利要求。毛 薇 作者单位:大连东方专利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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