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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可作商标侵权从重处罚
发布时间:2014/5/5 10:37:00    新闻来源:经济导报

新版《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于51日起正式施行。

 

新《商标法》实施后,会给企业的商标注册、商标保护带来哪些变化?经济导报记者近日专访济南市工商局商标广告处处长杨海,详解新《商标法》在商标注册、使用和保护方面的新举措。

 

“一表多类”申请

 

据杨海介绍,新《商标法》对商标的注册审查工作列出了详细的时间表,令申请工作更加便捷。

 

新《商标法》首次明确,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对申请注册商标9个月的审查时限,对于需要说明或者修正的申请内容,还可以要求申请人作出修改,改变了以往退回后重新受理的程序。

 

杨海说,为方便实施商标保护,给品牌发展留出发展空间,新《商标法》实行商标“一表多类”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对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在简化手续的同时还减轻了费用负担。

 

此外,还首次规定注册申请的有关文件可以通过数据电文的“无纸化”方式提出,改变了过去提交纸质材料的单一途径。

 

值得关注的是,新《商标法》还在传统可视性要素的基础上,首次规定声音可作为商标申请注册。

 

侵权赔偿额度翻倍

 

为加大对侵权经营者的惩治力度,维护注册商标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新《商标法》显著提高了赔偿数额。原先注册商标持有人有权要求侵权人赔偿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或者己方因被侵权所受到的损失,而新法实施后,则可以按照上述数额的13倍确定赔偿金额。对于侵权获利益或者被侵权损失难以确定的情况,人民法院根据情节判决给予的赔偿额度上限也从50万元提高到300万元。

 

“新法还规定,为了确定赔偿数额,在权利人尽力举证,但与侵权行为相关的账簿、资料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人民法院有权责令侵权人提供相关的账簿、资料。如果拒不提供或资料虚假,可以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提供的证据,来判定赔偿数额。”杨海表示,合理地减轻商标权利人的举证责任,有助于遏制在信息不对等的情况下,侵权人隐藏证据、逃避法律责任的情况发生,能够帮助商标权利人争取到更为公正、有利的判决。

 

同时,杨海说,新《商标法》实施后,驰名商标的宣传功能受到限制,但对于品牌的保护功能将得到进一步延伸。

 

禁止恶意抢注

 

由于商标注册的法律性、专业性较强,近年来商标代理机构愈发受到市场青睐。为此,新《商标法》着重明确了商标代理机构的法律责任。

 

杨海介绍,对于商标代理机构的违法行为,新《商标法》赋予工商机关处罚权。

 

对在办理商标事宜过程中伪造法律文件、印章、签名,诋毁其他商标代理机构、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将处以最高10万元的罚款;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记者 孙秀红 通讯员 王冰 杜陶羽)

 

(编辑:曹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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