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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丁荣余:积极完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
发布时间:2015/3/3 11:04: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如今,我国知识产权创造的活跃程度和丰硕成果备受瞩目,但与美国、日本、德国、韩国等相比,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仍然存在很大差距。”在今年全国两会上,虽然是知识产权事业的一名“新兵”,但曾担任过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主任、江苏省金坛市市长的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纪检组组长丁荣余对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有着独到的见解。在他看来,当前,我国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最主要的问题是机构职能设置不合理,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管理职能分散于多个部门,难以形成统一高效的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体系。


  “去年,在我担任金坛市市长期间,我特地走访了相关部门,对我国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系进行了深入了解。”丁荣余和记者分享了他的调研结果:从地方层面看,根据上下对口设置原则,在国务院机构职能设置的导向下,地方各级政府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和职能设置也呈现分散化特点,专利、商标、版权等分别由各地知识产权局、工商行政管理局、版权局等部门管理。而从各类知识产权管理系统建设来看,专利、版权主管部门建制普遍较弱,管理体系很不健全,很多地区特别是基层缺乏稳定的编制、人员和工作经费,难以有效开展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


  善于研究、勤于思考的丁荣余还对该问题作了横向研究:“从全球来看,绝大部分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采取相对集中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据统计,全球有70%的国家,如美国、日本、韩国、印度等,实行‘相对分散、局部集中’的管理模式,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进行统一管理;有24.5%的国家,如英国、加拿大等,对专利、商标、版权实行‘三合一’统一管理;只有5.5%的国家采取分散管理模式。”他感慨地告诉记者:“这种‘分而治之’的管理体系严重影响了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整体水平,制约了知识产权事业的健康发展,已不能适应创新驱动发展的要求。”


  “当前,我国正处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历史进程,需要我们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对于创新驱动的核心作用,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尽快解决制约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瓶颈问题。”为此,丁荣余建议,政府在转变职能、创新机制、深化机构改革过程中,大力推进知识产权“三合一”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具体来说,首先要集成知识产权管理职能,整合行政资源,将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的专利、商标、版权等主要知识产权管理职能整合到一个独立、统一的行政管理机构中去,建设一支数量稳定、业务精干的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形成职能集中、权责明确、上下协调、高效顺畅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从根本上改变当前职能分散、多头管理、权责交叉的现状。其次,要整合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改革的成本不高,牵涉的利益不深,符合国务院关于转变职能的原则和要求,有利于建立职责统一的管理体系,有利于推进知识产权运用、管理、执法的统一。(特派记者  陈建明)
 

(编辑:白逸群  实习编辑:汪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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