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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个“大悦城” 谁是真“房东”
发布时间:2015/3/18 9:14: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大悦城”作为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粮集团)的核心品牌之一,已成为高品质城市生活的一种标志。该项目的成功,一夜之间催生出许多“大悦城”冠名的房地产项目,然而孰真孰假公众很难分辨清楚。

因认为广东建达地产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建达地产)和北京百度网讯科技有限公司(下称百度网讯)侵犯其商标专用权,中粮集团将上述两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广东建达地产停止侵权,百度网讯断开网页链接,并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51万元。日前,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了此案。

中粮集团诉称,其依法享有“大悦城”“JOY CITY”等商标专用权,该系列商标经中粮集团在全国范围大量地宣传推广和长期持续地使用,已经在商品房销售和不动产出租行业取得了极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中粮集团发现,广东建达地产未经许可将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命名为“建达·大悦城”,在户型图、项目实景图等楼盘信息上突出使用“大悦城”“JOY CITY”标识,并将上述标识使用在房展会、实景样板房建筑物楼顶及各大房产网站推广活动中,极易使公众将其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与中粮集团开发运营的“大悦城”项目联系起来。中粮集团认为,百度网讯作为百度乐居网站的经营方,疏于履行审查义务,致使该网站用户广东建达地产实施擅自使用中粮集团注册商标的侵权行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记者 胡姝阳 北京报道)

 

 

(编辑:白逸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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