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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院迈出司法改革一大步
发布时间:2015/9/16 7:47: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率先推行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负责制、司法责任制等审判运行机制改革措施,明确审判委员会、合议庭、主审法官在审判工作中的权力分配,规范审判管理权和审判监督权的行使……自去年底北京、上海、广州三地知识产权法院相继设立以来,率先大胆探索司法改革,迈出了大步伐,交出了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家知识产权法院锐意进取、大胆探索,审判工作有序开展,改革探索深入进行,司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不断提升,展示了中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新形象,为推动实施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起到了有力的服务和保障作用,实现了良好开局。”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王闯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突出主审法官主体地位


  按照“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要求,三家知识产权法院率先探索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确保审判权依法独立公正行使,积极落实司法责任制,突出主审法官的主体地位。


  据了解,根据专业化、职业化和高素质的要求,三家知识产权法院严格按照选任程序完成了首批主审法官的选任工作。其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设主审法官员额30名,首批选任22名法官,具有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占91%,平均年龄40.2岁,从事知识产权审判的平均年限为10年,近5年人均承办知识产权案件438.5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首批选任10名法官,法官平均年龄43.6岁,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平均年限8.4年,具有硕士或者博士学位的占90%;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设主审法官员额30名,首批选任主审法官10名。


  王闯介绍,根据规定,承办案件的主审法官即为合议庭审判长,履行审判长职责;精简院长、庭长行政管理职能,取消案件汇报和裁判文书审批制度,代之以院长、庭长提供咨询制度,在审判权运行上去行政化;建立主审法官联席会议制度,讨论审判工作中发现的具有共性或典型性的具体问题,统一司法认识和司法尺度。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宿迟介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还大力提倡法官自治,在设立法官联席会议、法官专业会议的同时,还专门制定了《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法官联席会议议事规则(试行)》等文件,形成了一套较为完整的法官自治制度。


  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


  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院长、副院长均编入合议庭审理案件,在审判权运行上去行政化。截至目前,三家知识产权法院均已良好地实施了该机制。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要求院长、庭长主审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制定了“院长开庭周”工作机制,发挥带动和指导作用。宿迟介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制定了院长、庭长办案指标,并专门制定“院长开庭周”机制予以保障,即院长、副院长每月至少固定安排一周时间集中开庭审理案件。建院以来,院长宿迟和副院长陈锦川、宋鱼水共办案156件,已结62件;4个业务庭庭长办案490件,已结235件。目前,院长、庭长结案已占该院总结案数的12.29%。


  上海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吴偕林介绍,该院制定院长、庭长办案规定,明确院长、庭长包括审判委员会委员带头办理重大案件的范围、数量等,实现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8个月来,院长、庭长参与办案占全部案件数的21.2%。


  “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院长、副院长均编入合议庭审理案件,在审判权运行上去行政化。目前,院领导作为主审法官共承办案件64件,审结44件。”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副院长吴振介绍,下一步要继续发挥院领导带头办案的示范效应,健全院领导办案常态化机制,强调院、庭领导侧重承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及新类型案件,或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普遍意义的案件;院领导办案优先考虑进行庭审直播或示范观摩,裁判文书一律按规定上网公开。


  转变审判委员会职能


  王闯介绍,知识产权法院成立后,积极转变审判委员会职能,探索审委会参加案件审理的方式。改革审判权运行机制后,审判委员会原则上仅对法律适用问题作出决定,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疑难复杂案件由审判委员会委员组成合议庭直接进行审理。


  “发挥审判委员会的审判组织作用,贯彻直接审理原则。”宿迟介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判委员会主要研究审判程序、审判规范、审判管理和审判中带有共性的疑难问题,研究涉及国家外交、安全和重大政治因素的具体案件。审判委员会讨论个案时,根据需要调阅庭审视频或查阅案卷,必要时可由双方当事人参与听证。探索审判委员会承担指导案例认定和发布职能。审判委员会的召开时间等信息对当事人公开。审判委员会委员可参与案件的庭审和评议,并告知当事人。审判委员会决议由委员签名确认并以书面方式作出,尝试决议内容及理由在裁判文书中公开。


  创新案件审判新模式


  据了解,三家知识产权法院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和优势,结合工作实际,创造性地采取多项工作举措,打造出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的新亮点。


  首先,积极探索审判案例指导制度。今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设立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北京)基地,这是全国法院首家知识产权案例指导研究基地,该基地大力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知识产权案例指导制度,逐步规范知识产权司法行为,深化知识产权司法公开,推进知识产权法律适用统一。宿迟介绍,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已经开始探索在知识产权裁判文书中援引在先判决,已形成概念解释的引用、事实认定的遵守和司法规则的借鉴等几种案例引用方式。法官助理搜集整理在先案例,鼓励当事人提交在先指导案例支持其主张。


  其次,创新庭审程序,探索焦点式审判。吴偕林介绍,针对知识产权案件往往有多个争议焦点的复杂情况,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打破固有的全案按照法庭调查和辩论两个阶段进行的程序,以每一个争议焦点的审理为一个环节开展法庭调查和辩论,使当事人陈述事实与辩论观点一气呵成,突出每个争议焦点审理的完整性,增强庭审的针对性,有效查明案件事实,提高审判效率。


  另外,推动裁判文书说理改革。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探索诉辩意见由当事人自行起草或由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方式,裁判文书围绕争议焦点逐一回应各方主张。(本报记者  魏小毛)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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