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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长雨]
发布时间:2018/4/20 16:38:00    新闻来源:

二是以专利法修改为契机,推动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这些年来,我们始终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积极完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努力做到“法与时转,治与时宜”,包括积极推进专利法的第四次全面修改,深化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开展民法典背景下的知识产权基础性法律研究等等,希望建立一个更加完备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特别是在这次专利法修改过程中,我们积极推动提高侵权法定赔偿上限,引入惩罚性赔偿制度,以期把违法成本显著提上去,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让侵权者付出沉重的代价。在目前我们已经提请国务院审议的专利法修正案中,明确建议对故意侵权行为处以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同时,为了适应企业“走出去”,我们还建议将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从10年延长至15年。上周,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加大药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对创新化学药设置最高6年的数据保护期,保护期内不批准同品种上市。对在中国与境外同步申请上市的创新药,给予最长5年的专利保护期限补偿。所有这些,都是我们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出的新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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