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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中院发出司法建议,要求淘宝完善平台审查规则
发布时间:2019/1/30 9:52: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近日,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苏州中院)在审理程某琪诉常州灯具市场及其部分商家等26起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系列案件中,发现部分商家未经3C认证证书持有人授权,擅自在淘宝店铺的灯具产品中使用了3C认证证书编号,导致近10家3C认证证书的持有人被无故卷入诉讼成为了案件被告,并且严重地侵犯了消费者的权益。针对淘宝平台对3C认证证书审查的漏洞问题,苏州中院向淘宝公司发出司法建议,要求完善平台审查规则,规范网络卖家失信行为。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淘宝公司于2016年下半年启动“小门神”计划,对淘宝平台上的国家强制要求持有3C认证证书的商品进行拉网排查,要求3C认证证书管控范围内的商品在发布或编辑时填写3C认证证书编号,否则对商品做下架处理,但同时又不要求商家上传相应的3C认证证书以及授权书。部分淘宝商家为了应对淘宝平台的审查规则,通过公开途径查询获得3C认证证书编号,在未经3C认证证书持有人授权的情况下,在商品信息中使用了该未经授权的3C认证证书编号,导致多家3C认证证书的持有人被无故卷入诉讼成为了案件被告;而另有部分淘宝商家即使拥有3C认证证书或获得了3C认证证书持有人的授权,但仍存在超过认证商品范围使用3C认证证书的情况。


  为此,苏州中院建议淘宝公司:重视淘宝平台上3C认证证书的管理、审核工作,完善淘宝平台上对于淘宝商家3C认证证书的审查模式,开展上架商品是否落入3C证书认证商品范围的审查,淘宝商家与其上传的3C认证证书持有人是否一致的审查,以及3C认证证书持有人授权文件的审查。


  淘宝公司收到司法建议后,高度重视,对淘宝网络平台在诉讼过程中以及诉讼后完善3C管控机制的做法进行了复盘,并提出了现实困难以及下一步工作举措。苏州中院知识产权庭相关负责人介绍,淘宝公司承诺将从以下3个方面予以改正:一是完善平台数据巡查机制,通过商品发布属性上的型号和3C证书上的型号进行比对,发现不一致的会及时下架;将影响3C管控的商品发布属性与标题等信息进行比对,若发现冲突的也会及时下架处理;二是完善规则公示制度,对于故意规避平台管控措施的商家进行处罚;三是健全品质抽检制度,对于冒用他人3C或者3C证书的商品进行抽检处罚。(本报记者 冯飞 通讯员 徐飞云)

 

(编辑: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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