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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回望]专项行动:我国加大打击力度
发布时间:2013/1/4 10:25: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20129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做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中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意见》。意见规定,行政执法机关在依法查处侵权和假冒伪劣违法行为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向同级公安机关移送案件。行政执法机关在执法检查和接受举报投诉时,发现侵权和假冒伪劣违法行为明显涉嫌犯罪的,要立即书面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对于情节严重、性质恶劣或疑难复杂的涉嫌犯罪案件,行政执法机关或公安机关可以联合执法打击,深挖首要违法犯罪分子,彻底摧毁产供销犯罪链条。

点评: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加大打击侵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力度,表明了我国政府对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的坚定决心。从201010月到20116月,国务院部署开展了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取得了显著成效。同时,这也是对国际社会中一些指责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声音的正面回应,表明我国政府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是坚定的、态度是坚决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不是一时之举,是常态化、长效化的行动。(曹可欣 崔静思)

 

 

(编辑:刘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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