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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老吉”与“加多宝”吉庆时分再过招
发布时间:2014/10/17 13:43: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王老吉加多宝之间的恩怨情仇正愈演愈烈。日前,因吉庆时分”4个字,双方再次过招

 

  香港王老吉有限公司(下称香港王老吉)在取得吉庆时分注册商标专用权后,委托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下称广东加多宝)向全国多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称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广药集团)的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下称王老吉方面)未经许可在王老吉凉茶外包装上使用吉庆时分字样,侵犯了其注册商标专用权。

 

  王老吉方面则称,其并未将吉庆时分作为商标进行使用。同时,广东加多宝的关联公司香港王老吉的合法经营权以及吉庆时分商标在内地的合法使用权,也遭到王老吉方面的质疑。王老吉方面由此向法院提起不侵权之诉。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929日开庭审理该案,截至记者发稿前,该案仍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请求确认不侵权

 

  据悉,据王老吉方面有关负责人介绍,201211月至20131月,广东加多宝向全国多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称王老吉方面侵犯了香港王老吉的吉庆时分注册商标专用权。但广东加多宝却并未依法向王老吉方面发出警告函,反而选择王老吉在全国各地的经销商、个体工商户作为投诉的对象,导致当年准备为元旦、春节备货的王老吉经销商的货物被查封、强制下架。为了证明自身清白,广药集团和王老吉方面均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确认不侵权之诉,以寻求司法保护。各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收到起诉书之后,停止了行政强制措施,解封了被扣查的货物。

 

  据了解,该案涉案商标为第9102892吉庆时分商标,由香港王老吉提出注册申请,20122月被核定使用在饮料等商品上。其时正值鸿道集团与广药集团《商标许可协议》纠纷仲裁即将裁决的前夕(201259日裁决下达)。

 

  王老吉方面认为,在被告申请注册吉庆时分商标之前,王老吉方面生产的盒装王老吉凉茶产品上早已广泛使用吉庆时分送好礼”“吉庆时分当然是王老吉”“吉庆时分喝王老吉等广告语。而吉庆时分喝王老吉作为其产品包装上使用的宣传广告用语,是一个完整而不可分割的句子。王老吉方面并没有单独使用吉庆时分字样,更没有将其作为商品商标进行使用,因此其相关行为不构成商标侵权。

 

  香港王老吉则答辩称,吉庆时分自获得注册商标专用权之日起,其注册人便享有排他的商标专用权。在没有经过其授权的情况下,任何经营者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吉庆时分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都构成对该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侵权投诉遭质疑

 

  据了解,香港王老吉的法定代表人为陈鸿道,而陈鸿道的另一个身份则是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鸿道集团)的董事长。香港王老吉于20048月由陈鸿道持股的一家名为鸿道发展(中国)有限公司的企业更名而来。

 

  王老吉方面该案代理律师胡福传庭审中称,香港王老吉与广药集团及王老吉方面并无关系,将鸿道发展(中国)有限公司更名为王老吉有限公司,该行为显然属恶意更名,企图将王老吉有限公司企业名称与广药集团的驰名商标王老吉相混淆,有觊觎广药集团商誉之嫌。

 

  此外,就这起以商标侵权为由引发的投诉案,胡福传还提出了3个值得关注的焦点。

 

  第一个焦点是被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的时间。自201211月至20131月,全国约100多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王老吉饮料销售商采取暂扣封存等行政措施,导致当年准备大批量为元旦、春节备货的王老吉饮料严重滞销,错过了节日销售旺季,造成了巨额的经济损失。

 

  第二个焦点是被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的对象。在取得吉庆时分注册商标专用权后,香港王老吉未直接向王老吉方面发出警告函,而是委托广东加多宝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王老吉方面数百个经销商、个体工商户。由于并非工商行政查处案件的当事人,王老吉方面陷入申辩、回应无门的境地。

 

  第三个焦点是吉庆时分商标注册遭质疑。由于香港王老吉在内地并不具备合法经营权,其注册吉庆时分商标的目的不是为了使用,而是涉嫌为了阻止王老吉方面的王老吉品牌延续使用这些广告语和装潢图案,其注册意图应遭到质疑。同时,吉庆时分,当然是王老吉是在鸿道集团许可使用王老吉商标期间所创造,使用许可期届满仍为王老吉品牌所有。所以,王老吉方面在广告语中使用吉庆时分字样,并不构成对吉庆时分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侵犯。

 

  而香港王老吉辩称,其只是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王老吉方面商标侵权,该案不符合确认不侵权诉讼受理条件。同时,该案吉庆时分商标已经被核准注册,不应再对涉案商标的合法性予以审理。

 

本报将持续关注该案进展。(记者 毛立国)

 

 

(编辑:侯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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