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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阿公司胜诉商标侵权案
发布时间:2014/10/28 13:42:00    新闻来源:中国化工报

  近日,中国-阿拉伯化肥有限公司(下称中阿公司)赢得一起针对其复合肥品牌撒可富的商标权纠纷案,全方位制止了制假者在产品商标、企业名称等方面的各种侵权行为。

 

  经过审理,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由中阿公司提起的中国撒可富(阿拉伯)生态工程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国撒可富)、石家庄三元肥业有限公司、耿换成、曲阳县南留营供销合作社侵犯其商标权纠纷一案做出一审判决,判令4被告立即停止生产和销售晟撒可富化肥的行为,并连带赔偿中阿公司经济损失3万元。此外,法院还判令中国撒可富立即更改其企业名称中含有撒可富阿拉伯的厂名。

 

  据中阿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本案的最大亮点在于,中国撒可富是在香港注册,然后委托三元肥业公司生产晟撒可富复合肥,并批发给曲阳县南留营供销合作社,企图避开大陆法律体系。但法院认为中国撒可富主要在中国大陆境内从事经营活动,且经营范围与中阿公司的撒可富商标使用领域重合,其行为足以导致公众对该产品的生产厂家以及品牌产生混淆。

 

中阿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公司拥有庞大的销售网络,完全可以获得品质有保障的产品。他们将密切关注任何厂商通过公司名称、产品名称或产品外观实施侵权的行为,对于涉嫌侵犯公司知识产权、侵害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将坚决采取所有法律手段予以追究。(作者:刘雅文)

 

 

(编辑:侯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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