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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罐案”王老吉再诉另5家加多宝侵权
发布时间:2015/6/26 1:58:00    新闻来源:中国新闻网

 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23日在广州召开媒体沟通会,宣布由于广东加多宝仅为6家独立运营的加多宝公司中的一家,而目前市面上存在的大量加多宝红罐侵权产品系其他5家公司生产,决定将对其他5家加多宝公司提起诉讼,索赔金额不低于15亿元。

王老吉大健康法律顾问、广东三环汇华律师事务所律师温旭介绍,“加多宝”产品在中国境内有包括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在内的6家经营主体在经营。目前正在审理中的“红罐案”的诉讼主体仅为加多宝的母公司鸿道集团和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并不能限制、制裁另外5家加多宝主体的侵权行为,未来若加多宝利用其他5家经营主体继续侵权,将给王老吉品牌带来无法估量的损失。

20141219日广东省高院一审判定:红罐凉茶装潢所有权最终归属王老吉,加多宝凉茶外包装已构成对王老吉的侵权;判定加多宝赔偿王老吉1.5亿元经济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26万余元。并立即停止生产、销售与王老吉红罐凉茶相同或者相近似的包装装潢的产品等。

由于加多宝方面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616日,被誉为“中国包装装潢第一案”的王老吉加多宝“红罐案”二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温旭表示,根据一审宣判及二审开庭的情况来看,加多宝“红罐案”二审胜诉的几率显得很小,加多宝于一审败诉后忙换装,也显示了其对该案的二审结果并不乐观。至于本次沟通会上宣布索赔金额超过15亿元,温旭称这是王老吉方面谨慎推算出来的结果。

王老吉方面称,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原告既可以在被告注册所在地提起诉讼,也可以在侵权行为发生地提起诉讼,目前王老吉仍在考虑对上述5家加多宝公司提起诉讼的地点;此外,王老吉也坦承,之所以在一审中不一并提起对上述5家公司的诉讼,也是出于诉讼策略的考虑,一审结果判加多宝侵权,同样的事实在不同的地点再发起诉讼,赢得诉讼的几率将会显得很高。

加多宝方面则迅速在当天对此给予回应,加多宝称,红罐是加多宝最先创造、最先使用的,红罐属于加多宝,加多宝使用红罐合理合法;目前“红罐案”二审已经开庭,加多宝对二审充满信心,并相信一审的结果一定会被推翻。

1995年,广药集团将罐装王老吉品牌的使用权,租给了香港加多宝。2012年,广药宣布将王老吉品牌成功收回后,双方之间的“凉茶大战”一直“硝烟未停”。从20125月的商标争夺战,到此后的广告语之争,发展到目前的“红罐争夺战”、“107罐”广告语案等,双方为近年来发展迅速的庞大凉茶市场展开了激烈的争夺。(记者唐贵江)

 

 

(编辑:侯岭 实习编辑:高云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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