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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伯礼:加快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
发布时间:2024/3/11 10:31: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微信

  何为传统知识?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给出的定义中,“传统知识”是指“传统的或基于传统的文学、艺术或科学作品、表演、发明、科学发现、外观设计、标记、名称和符号、未公开信息和所有其他在工业、科学、文学或艺术领域内产生的基于传统的发明和创造”。2016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四十三条明确提出“国家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数据库、保护名录和保护制度”。


  这些年,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天津中医药大学名誉校长张伯礼一直为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鼓与呼。在今年全国两会上,他继续关注中医药知识保护的问题,呼吁加快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防止传统知识的变异或流失。


  “中医药传统知识既是中医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珍贵的原创知识产权资源。”张伯礼说,“随着对传统知识价值认识的深入,传统知识保护已经成为当今国际知识产权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所讨论的热点问题。”


  经济全球化的进程,带来了市场扩大、成本降低、资本流动、技术传播等有利因素,但同时也带来了本地文化被冲击等问题。张伯礼认为,一些有价值的传统知识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被边缘化,生存空间越来越小。而且,由于国际上尚未形成保护传统知识的有约束力的制度,同时一些传统知识持有国缺乏保护经验,在国际竞争中处于被动局面,导致其被迫面临资源流失、传统失落的尴尬境地。作为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有大国,我国同样在国际层面遭遇大量“不当占有”和“不当使用”传统知识的行为。


  “现行知识产权制度能够保护利用传统知识产生的新成果的‘下游’部分,而传统知识的上游源头部分没有得到保护。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与利用不应‘顾尾不顾首’,而是需要‘从头至尾’的整体保护。”张伯礼表示。


  近年来,一部分发展中国家通过国内立法建立了传统知识的专门保护制度,来保护本国的传统知识。我国在传统知识保护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了一些进展,如中国中医科学院开展的宋代以前古代名方的整理研究等。张伯礼认为,现阶段,在战略性利用现行知识产权制度的同时,依据国际有关传统知识谈判的初步共识,结合我国现状探索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专门保护制度已是一件迫在眉睫的事。


  他建议,尽快制定《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条例》,尽快发布“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尽快设立“中医药传统知识管理委员会”,并呼吁建立传统医药特有标志和符号的目录,制止未经许可将传统知识范畴内的传统医药特有标志和符号“据为己有”的行为。


  “加快建立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制度,对中医药传统知识实施法律保护,才能制止对中医药的不当占有和滥用,为实现对传统知识的尊重、保存、承认价值与惠益分享提供保障。”张伯礼表示。(本报特派记者 王宇)






  (编辑:侯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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