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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专利“黑代理”公司负责人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5/1/28 7:01:00    新闻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中国知识产权资讯网

  2015年1月13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刑事案件引起了知识产权界的广泛关注:北京华商动力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下称北京华商动力)法定代表人李某,因涉嫌伪造地方知识产权局证明骗取巨额专利减缓费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公诉至海淀法院。此外,该案还涉及在没有资质的情况下开展专利申请代理业务的问题。

 

  非法代理应打击

 

  李某因涉嫌诈骗于2014年1月13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刑事拘留,并于2014年2月19日被海淀分局逮捕,2014年12月26日收到海淀法院送达的起诉状副本。海淀检察院在起诉状中指控:2011年至2013年期间,李某在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附件,通过伪造北京、湖南、山西等知识产权局专利费用减缓证明,骗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减缓费用共计人民币19.327万元。

 

  庭审中,李某承认,陕西汇泽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下称陕西汇泽)是北京华商动力的子公司,北京华商动力和陕西汇泽均不具备开展专利代理业务的资质,李某是陕西汇泽的实际控制人,同时任北京华商动力法定代表人。

 

  海淀检察院在法庭质证过程中,宣读了证人肖某、许某和王某的证人证言,上述3名证人均证实陕西汇泽在不具备专利申请代理资质的情况下违法进行专利申请代理业务。对此,李某没有意见,而李某的辩护人认为,陕西汇泽并没有进行公诉人和证人所说的违法开展专利代理业务,陕西汇泽的业务实际上是帮助申请人进行专利申请的行为。

 

  中国知识产权报记者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网站上均没有查到北京华商动力和陕西汇泽两公司的相关信息。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发现,上述两公司经营范围均不包含专利代理。

 

  对此,有多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很多不具有专利代理资质者打着帮助申请的旗号进行实质的专利申请代理业务。

 

  行业监管需加强

 

  在采访过程中,相关专家表示,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发挥着非常重要的作用。截至2014年底,我国有专利代理机构1098家,执业专利代理人1万余人,但与企业对知识产权服务的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相关机构应当加强对专利代理行业的监督和管理,为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副会长陈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知识产权涵盖面很广,包括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等。只有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审批的机构才能从事专利代理业务,虽然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网站可以查询哪些机构具有专利代理资质,但广大委托人并没有办法通过公司名称辨别哪些机构具备专利代理资质,而这种不具备专利代理资质的机构通常以申请人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给相关机构监管带来很大的困难,也扰乱了代理行业市场秩序,影响了专利代理行业良性发展。他建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相关机构的事中和事后监管,对于不具备专利代理资质的机构从事相关业务的坚决给予严厉打击,各类媒体也应该更加注重对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宣传,为广大创新主体和专利服务机构之间搭建沟通和信息交流的平台。

 

  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常务理事陆锦华在接受采访时说,从本案公开的庭审信息可知,涉案公司没有专利代理资质,即所谓的黑代理,但是其行为却给整个专利行业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一般公众误认为是代理机构出了问题,他们并不知道哪些机构不具备专利代理资质,对于这种黑代理,也没有相应的法律法规进行规范,只有在行为触犯法律时才对其追究责任。今后,专利代理机构设立时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企业更加难以辨别服务机构是否具有专利代理资质。他建议,应当对没有资质的机构和个人加大打击力度,为专利代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环境。

 

业内专家建议,专利申请人在寻找委托服务机构时,应当查明其是否经过国家知识产权局行政许可,取得开展专利代理业务资质。实习记者  胡 彪

 

 

  (编辑:侯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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